(原标题: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为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16日15:00在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由独立董事邹燕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5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1,397,2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9705%。其中,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持有股份104,987,120股;网络投票股东157人,持有股份6,410,147股。中小投资者157人,持有股份6,410,147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选举李剑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获得110,810,892票同意,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同意5,823,772票。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