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关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通知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明确了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8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65,602,9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853%。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1) 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2) 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3) 修订《方大特钢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各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分别为:第一项议案同意156,715,571股,占96.1859%;第二项议案同意1,054,210,566股,占98.9308%;第三项议案同意1,058,309,708股,占99.3155%。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