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受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下午14:00在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公司总部大楼2楼207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3人,代表股份724,645,49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225%。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23,542,591股(99.8478%),反对1,087,000股(0.15%),弃权15,900股(0.002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38,553股(75.7148%),反对1,087,000股(23.935%),弃权15,900股(0.3502%)。邵晓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