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
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激励对象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同意公司以2025年1月16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3.70元/股,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6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