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菱精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14:30在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郎梅路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黄超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9:15-15:00。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1,109,817股(98.8365%),反对306,000股(0.9721%),弃权60,200股(0.1914%)。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256,100股(86.0351%),反对306,000股(11.6691%),弃权60,200股(2.2958%)。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会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