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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方科技: 有方科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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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有方科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谢强律师、孙佳悦律师出席见证。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五项议案:1) 预计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2) 预计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3)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4) 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5) 预计公司2025年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各项议案均获有效表决通过,其中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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