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安琪酵母于2024年6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多项议案。2024年6月26日,公司收到宜昌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实施股权激励的批复。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实际授予对象为974人,授予数量为1,147.60万股。
2025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原激励对象康坤等2人离职、邹龙等32人发生工作调动,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423,000股,回购价格为15.41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办理相关股份注销、减资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