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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业股份: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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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作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指派冯楠律师、杨敏律师出席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对其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召开此次股东会,并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通知,2025年1月15日披露提示性公告。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15:00在云南省昆明市民航路471号云锡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刘路坷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1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861,863,3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674%。其中,现场会议出席者4名,代表股份数726,439,766股;网络投票者514名,代表股份数135,423,548股,均为中小股东。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七项议案,包括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度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2025年度套期保值计划、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所有议案均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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