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会议由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会议召集人、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出(列)席对象、审议事项、登记方式、网络投票操作流程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120人,代表股份40,32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930%。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0,120,700股,反对148,500股,弃权54,100股。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