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股东、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大股东、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所持股份的管理。主要内容包括:股份转让限制,如大股东、董监高在特定情形下不得减持或转让股份;股份变动申报管理,要求董监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通知董事会秘书并按规定申报个人信息;增持股份行为规范,明确了增持计划的披露要求及实施期限;信息披露管理,要求董监高在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变动情况。此外,制度还规定了特定期间内禁止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如财报公告前后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