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月))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不由公司高管担任。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实施、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内控制度和重大关联交易、提议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监察部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书面资料。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由主任委员主持。会议应由两名委员出席,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审计委员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委员需签名,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细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