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月))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旨在健全董事及高管人员提名管理制度,优化董事会组成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下设秘书一名,负责日常事务,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高管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关于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管的建议;可聘请外部顾问提供专业报告。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