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月))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管理股权激励计划,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等。委员会可聘请外部顾问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本细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