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科陆电子已履行以下程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12月1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4年12月14日至23日,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2024年12月30日,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5年1月13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2025年1月1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及授予议案。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24人调整为123人,股票期权总数由5,312万份调整为5,187万份,首次授予数量由4,250万份调整为4,150万份,预留授予数量由1,062万份调整为1,037万份。授予日定为2025年1月14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授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