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舆情管理制度)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投资者权益。该制度定义了舆情包括负面报道、不实报道、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影响投资者取向的信息及其他涉及信息披露的事件信息,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
公司设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负责统一领导舆情处理工作,评估舆情影响并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和信息上报工作。证券部负责收集、分析、核实舆情信息,跟踪股价异常波动,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和舆情工作组,并按规定上报监管部门。公司各部门需配合舆情信息收集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客观、真实。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勇敢面对、系统运作。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和董事会秘书灵活处置,重大舆情需召开会议决策,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必要时发布澄清公告或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公司强调保密义务,对违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