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范春仙)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刘先兵提名范春仙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持股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
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