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324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肖光辉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2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9,038,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780%。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1. 变更公司向成都农商银行申请授信抵押物;2. 变更公司及子公司与金圆租赁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部分租赁物;3. 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4. 公司及子公司与蜀道租赁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暨关联交易。其中,第四项议案涉及关联方回避表决。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