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等五方持有的西安中核核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共计355,962,949股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进行了自查论证,结论如下:
拟购资产为中核西仪股份,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
截至说明出具日,各交易对方已合法拥有拟购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本次交易有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确保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的规定。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