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一重能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受到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等。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分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重要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
监事会确认,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名单相符,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1月10日,授予价格为16.45元/股,向符合条件的9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975万股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