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受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27日由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同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844名,代表股份3,510,228,5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922%。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1. 增补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同意3,493,631,944股(99.5272%);2. 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同意3,173,944,167股(90.4199%)。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以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