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为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6层611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刘宇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665,308,4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8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6人,代表股份28,844,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74%。合计411人,代表股份694,152,9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323%。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25,449,356股,占86.7502%;反对3,742,823股,占12.7583%;弃权144,200股,占0.4915%。2.《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690,609,212股,占99.4895%;反对3,270,199股,占0.4711%;弃权273,500股,占0.0394%。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特别决议案获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认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