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受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冯琳律师、汪节云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澄潭工业区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陈学均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名,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9,343,9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2.5898%。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四项议案:1. 关于2025年度买方信贷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各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其中议案2、3、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