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达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股票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贵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除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涉及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入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实际控制人:黎福超 2025年 1月 13日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作为贵公司控股股东,截至目前,除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涉及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入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 1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