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此次股东大会,并于2024年12月28日发布会议通知,公告了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式和网络投票程序等内容。
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下午14:30在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棕树营街道鱼翅路云投中心B3栋22层召开,董事长李涛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上午9:15-9:25、9:30-11:30及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15:0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持有公司股份98,604,9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888%。网络投票股东共101人,持有股份3,060,436股,占1.107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