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如下:
收购人上海饰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韵简、丽水新诚、丽水农帮、上海予适)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决定采用部分要约收购方式增持交大昂立股份,以进一步提高持股比例。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要约价格为4.50元/股,收购数量为38,746,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0%,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要约收购期限为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2月13日。
收购资金来源于收购人自有资金及合法自筹的资金,总计不超过174,357,000元。收购人已将34,871,400元存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
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交大昂立上市地位为目的,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股份的具体计划。收购人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并规范关联交易。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在过去24个月内无重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