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晨丰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4年12月24日发布通知。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10日14:00在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丁闵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4名,代表股份33,981,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965%。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