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14时30分在北京大兴区金星西路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1,312,121股,占公司总股本34.867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场投票结果为同意52,416,963股,反对78,00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结果为同意196,069,866股,反对286,184股,弃权2,461,108股。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257,229股,反对364,184股,弃权2,461,108股。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