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10日下午2:00在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游志胜主持。会议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9:15至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2人,代表股份57,879,84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5.653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旭军获57,281,131票,占有效表决权票数98.9656%;独立董事候选人袁仕理获57,285,447票,占有效表决权票数98.9730%。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