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下午14:00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号25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2,624,2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687%。
会议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1. 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2.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康为民、康立新、王玉伟、曲波);3. 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孙伟民、王会林、姜广顺);4. 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李雪莲、张楠)。所有议案均获得合法有效的表决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