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13,927,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455%。现场会议在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洲路18号TCL大厦2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表决结果中,各候选人获得的同意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中小投资者的同意票数占比也均超过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