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受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月10日下午14:00在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多彩航空总部1号楼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763名,代表股份526,920,4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68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延期的议案;2)关于修订《中航重机公司章程》的议案;3)关于续保“董责险”的议案。其中,议案1和议案3为普通决议议案,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