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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奇股份: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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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4年12月26日发布通知,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下午14:00在上海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渠道。现场出席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124,072,128股;网络投票股东共45名,代表股份1,010,806股。

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124,280,928股,反对801,304股,弃权702股;2)《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上;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124,296,928股,反对785,304股,弃权702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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