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63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624,720,943.39元;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3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290,529,622.65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宁都县灌区高效节水与现代化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海南省牛路岭灌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总承包”等项目。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多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按时归还。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预计最高可节约财务费用341万元/年。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及时归还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