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4年12月25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1月9日9:30在深圳市南山区汉京金融中心46楼会议室召开,由执行董事兼总裁廖湘文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310,580,9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0%。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共161名,代表股份70,684,342股。总计167名股东出席,代表股份1,381,265,2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4%。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徐恩利先生、伍燕凌女士和张坚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分别为:徐恩利先生获1,563,384,682股同意,伍燕凌女士获1,320,020,364股同意,张坚女士获1,259,067,501股同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