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已会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回复,对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本次募投项目包括“赞比亚鲁班比铜矿采选工程(技改)项目”、“矿山采矿运营及基建设备购置项目”、“地下绿色无人智能设备研发项目”。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对应区域矿山开采的资源储量、意向客户及需求、在手订单或相关合作意向、未来业务发展方向等,说明了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不存在产能消化风险。本次募投项目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等内容及测算过程合理,与各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收益或研发内容相匹配。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结项并永久补流后,用于非资本性支出占募集资金比例不超过30%。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意见。此外,公司还说明了最近36个月不存在受到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海关处罚的具体内容,公司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内部控制管理健全有效。目前正在调查中的三起安全生产事故均属于一般事故,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