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力鼎光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吴富宝、吴泓越,针对贵司在2025年1月7日、1月8日、1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股票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经核实回复如下:
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未筹划也不存在关于贵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贵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实际控制人吴富宝、吴泓越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贵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亦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回复。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
吴富宝
吴泓越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