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受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8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9日下午15时在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四楼420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罗祖义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出席人员包括股东及代理人301人,持有表决权股份1,784,737,0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618%,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聘请的律师等。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本公司与蜀道投资签署<施工工程及相关服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蜀道投资集团回避表决;2. 《关于姚建成先生董事酬金的议案》;3. 《关于选举姚建成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计票结果显示均已通过。
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