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月9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月9日通过)主要包括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与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章程修改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9,369,899元,总部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经营宗旨为“联合共赢,创新发展”,致力于成为世界一流光电企业。经营范围涵盖光电子元器件、摄像头模组、触摸屏及液晶显示模组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章程规定,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以人民币标明,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托管。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其报告工作。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和高管行为。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调每年按净利润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或近三年平均30%。章程还规定了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及解聘程序,以及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的具体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