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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路股份: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第五十二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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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第五十二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第五十二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大会于2025年1月9日召开,国浩律师受聘出席并发表意见。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规,通知于2024年12月25日发布,明确了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325名,代表股份28,195,3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713%。出席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律师,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均合法有效。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者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7,485,283股(97.4815%),反对634,993股(2.2521%),弃权75,100股(0.2664%)。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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