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于2025年01月09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经本人自查确认,现回复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不存在涉及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哲龙 日期:2025年01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