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威合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月修订))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月修订)》,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涵盖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及责任追究等方面。
公司募集资金须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他途。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募集资金使用应遵循发行承诺,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影响募投项目进展。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每年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30%。
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告。公司应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公告。年度审计时,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导致公司损失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