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健审〔2024〕10890号钱江水利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0890号)指出,该报告仅供钱江水利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钱江水利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并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独立提出鉴证结论。鉴证工作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执行,通过核查会计记录等程序确保鉴证对象信息无重大错报。结论认为,钱江水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15日,钱江水利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30,499,049.58元,拟置换金额为310,938,571.37元。具体项目包括胡村水厂工程(一期)、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和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此外,还涉及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