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12,306,495.90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66,630,837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8.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1,020,898.6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572,370,632.48元。募集资金将用于胡村水厂工程(一期)、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和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等项目。
自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30,499,049.58元,拟置换金额为310,938,571.37元;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367,924.53元,拟置换金额为1,367,924.53元。
公司监事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人中信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本次置换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