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1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8日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由郑坚雄董事长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广州市荔湾区西增路63号物业,面积52,528.5327平方米,租期12年,租金总额24,667.74万元(含税)。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全票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