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汪东生))
声明人汪东生作为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光正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本人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如下:本人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本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