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伦关于速达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为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并于2025年1月8日14:00在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速达工业园区3楼多功能厅举行现场会议,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共135名,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6,440,200股,占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63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9名,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24,538,009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6名,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31,902,191股。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一是《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56,408,400股,占99.9437%;二是《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39,423,791股,占99.9584%。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