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天合光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8,864,751手,募集资金总额8,864,75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8,816,100,720.15元,已存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举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按决策、执行、监督职能分离原则建立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审计。
2025年1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均认为此举不影响项目进度,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保荐人核查后认为,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增加了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综上,保荐人对该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