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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生物: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之专项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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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之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昌生物”)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烟台荣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昌控股集团”)增持公司股份事宜出具专项核查意见。荣昌控股集团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本次增持计划于2024年7月9日开始,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截至2025年1月8日,荣昌控股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69,2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78%,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000.064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增持完成后,荣昌控股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68,6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45%。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本次增持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荣昌生物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披露增持计划及进展情况。尚需就本次增持披露实施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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