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债权转让确认函的公告)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09)近日收到中信金融出具的《债权转让确认函》,确认中信金融将对公司享有的债权转让给长沙潇湘君和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潇湘君和与中信金融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信金融已将对公司作为借款人及担保人(为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享有的全部权益转让给潇湘君和。转让债权主要明细如下:基准日为2024年4月30日,单位为人民币元。具体包括:1)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金186,751,573.00元,利息、费用按协议或生效法律文书约定计算,担保人为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孙伯荣、金薇,质押人为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株式会社TIZA;2)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金84,733,672.77元,利息、费用按协议或生效法律文书约定计算,保证人为孙伯荣,抵押人及质押人为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金44,694,390.60元,利息、费用按协议或生效法律文书约定计算,保证人为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孙伯荣。
上述债权人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对该债权进行清偿,并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备查文件为《债权转让确认函》。特此公告。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