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罗正英))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罗正英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通过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声明指出,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具备上市公司运作所需的基本知识和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此外,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持股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也不在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被提名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且过去十二个月内未出现相关情形。
提名人保证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如被提名人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或任职资格的情形,提名人将督促其立即辞职。